检验科医师类工作人员: 检验医学是临床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验技术的快速发展、仪器设备的不断更新以及日益增多的检验项目,使得疾病的检查、诊断、治疗和预后监测工作越来越依赖于检验医学。因此检验医学领域急需具有临床经验、检验技术、能与临床医生沟通交流及为检验结果提供解释和咨询服务的检验医师(具有取得执业医师证书人员)。 检验医师一方面需要与临床医生进行沟通交流,发现临床实际问题,另一方面需要与其他检验人员合作,积极寻找解决临床问题的方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第十九条表明:“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应当由执业医师出具”。诊断报告是检验医师参与临床决策的方式之一,正确地出具诊断报告对临床治疗方案的选择至关重要。 ISO15189:2012的 4.1.2.2条款指出 “实验室管理层应确保实验室服务,包括适当的解释和咨询服务,满足患者及实验室服务使用方的需求”;4.7条款指出:“实验室应建立与用户沟通的以下安排:a)为选择检验和使用服务提供建议,包括所需样品类型、临床指征和检验程序的局限性以及申请检验的频率;b)为临床病例提供建议;c)为检验结果解释提供专业判断;d)推动实验室服务的有效利用;e)咨询科学和后勤事务,如样品不满足可接受标准的情况”;5.1.2条款指出“对检验做专业判断的人员应具备适当的理论和实践背景及经验”;5.8.3条款指出“检验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k)结果解释(适当时)”。 为更好地体现检验科医师类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价值,我中心拟对全国范围内的检验科医师类工作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建立检验科医师类人员信息库,为我中心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目前,我中心正开展临床检验解释性注释实验室间质量调查,需要一定资质的检验医师提供相关病例注释,为该调查的病例分析提供参考。此项临床检验解释性注释的室间调查将会纳入到我中心室间质量质量评价体系中。各位医师也将为我中心下一步关于检验项目合理使用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请检验科医师类工作人员进入检验医学信息网(www.clinet.com.cn),点击“检验科工作的医师”,进入界面后,点击左侧的“点击进入”按钮,注册后在线填写。非常感谢您的积极参与与配合! 联系人:黄钰竹 王治国 联系电话:010-58115054 18811171695 邮箱:EQA_IC2018@163.com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2018年6月 原件下载 附件1:登记填报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