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对项目(15项) 临床化学检验常规项目15项:钾(K)、钠(Na)、氯(Cl)、总钙(Tca)、磷(P)、血糖(GLu)、尿素(Urea)、尿酸(UA)、肌肝(Cr)、总蛋白(TP)、白蛋白(Alb)、总胆固醇(TC)、甘油三脂(TG)、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二、质控物 本次室内质控数据实验室间比对活动使用一个浓度水平的质控物,批号0805,全年共发放8瓶,其中上半年4瓶,下半年4瓶。 三、比对次数 全年开展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其中第一次回报本室4月份(4月1日至4月30日)该批号质控物的室内质控数据,结果回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14日,第二次回报本室9月份(9月1日至9月30日)该批号质控物的室内质控数据,结果回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14日。 四、注意事项 1、未复溶的质控血清应保存在2—8℃冰箱中,使用时从冰箱取出,放置室温,每瓶质控物加5.0ml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复溶,加盖混匀至少30分钟后进行测定。 2、本次室内质控数据实验室间比对活动,使用实验室室内质控管理系统(CLInet-IQC)专用软件进行评价,该软件将于4月份统一发放,并指导安装使用,参加实验室必须作好相关准备事宜: (1)该系统对计算机的要求: 操作系统: Win98/ME/2000/XP ; 最低配置: 586 微机 32M 内存;建议配置:CPU P Ⅲ 500mhzH 或以上 ;内存128Mb 或以上 ,显示器分辨率: 800*600 以上。能在此计算机上运行CLInet -IQC。 (2)能上网(能访问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网站http://www.hbccl.cn),保证CLInet -IQC系统的数据正常传送。 3、室内质控数据实验室间比对活动数据的来源: (1)若实验室购买质控物数量仅为参加比对的基本数(8瓶),则实验室在4月份和9月份将上述质控物(批号0805)当作标本随本室正在使用的室内质控物一道进行测定,并作好十五个项目每次测定数据的记录,填写《湖北省临床化学室内质控数据回报表》,当月结束后尽快将测定数据使用CLInet -IQC系统,通过 Internet上传回报至省“中心”。 (2)若实验室购买质控物数量为实验室全年使用量,则只需将4月份和9月份的质控数据填入《湖北省临床化学室内质控数据回报表》,当月结束后尽快将测定数据使用CLInet -IQC系统,通过 Internet上传回报至省“中心”。 4、结果反馈:“中心”收到各参加单位的室内质控数据后,进行统计分析,然后将统计后的评价结果反馈给各参加单位。 联系地址: 武汉市武昌丁字桥路100号 邮政编码: 430064 联系电话:(027)87279656 联 系 人: 潘莉兰 二○○八年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