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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检测日期的格式为 2006-7-18 |
填写仪器、试剂、校准物时必须填写对应编码,如编码表中没有对应的厂家或型号请填写“其它”对应的编码,不要在表格中注明具体型号。 |
填写数据时请不要使用全角字符否则系统将无法将您的数据成功导入(例如:数字“ 8 ”使用全角后会成为“ 8 ”)。 |
表格中不得填写“ < ”“ > ”,可以直接填写临界值。 |
定性值的填写请输入英文状态下的“ + ”“ - ”请不要输入“+”“—”“ _ ”等其它字符。 |
如要在表格中输入科学计数法时应按照下例填写:例如: 1.23 × 105 应填写为: 1.23E5。 |
微生物专业,细菌鉴定中的细菌名称务必填写对应的编码,药敏结果中β—内酰胺酶定性值“ + ”“ - ”请填写在最右侧结果一栏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