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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制订《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方案》 | ||
时间:2003/1/13,点击:0 | ||
记者昨天从最新出版的《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为了促进深圳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取得更大进展,深圳市制订了《深圳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方案》。 近年来,深圳市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活动,全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深圳市特殊的社会人口构成和地理位置,处于性活跃期的年轻人多,流动人口数目庞大且管理难度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呈快速增长趋势,经静脉吸毒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经性途径感染艾滋病病毒人数逐年上升,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的监督管理尚须加强,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不平衡,多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防治局面亟待加强。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有效遏制与防治艾滋病,深圳市制订了《深圳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方案(2002~2005年)》。 《方案》提出,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遏制艾滋病性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降低艾滋病性病发病率。到2005年底,将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和性病发病人数年增长率分别控制在20%和10%以下;将艾滋病病毒经临床输血传播的平均水平降低到1/10万以下。到2005年底深圳市要完成以下工作指标: 一、市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80%以上,在农村达到50%以上,在高危行为人群中达到85%以上,在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劳教所被监管教育的人员中达到100%。 二、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到60%以上。 三、全市90%的镇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100%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方案》全文详见2003年第1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 摘自《深圳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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