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医院检验科 职业危害 防护
检验科是医院重要的医技科室,承担着对各类病人标本进行分析处理的重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后,检验人员的职业暴露问题引起了全社会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广泛关注。卫生部等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续制定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研究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可感染人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或样品运输管理规定》、《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加强检验科人员的职业防护已成为医疗领域中一个重大的职业性问题。本文就几种与检验人员
职业危害与防护应注意的事项综述如下。
1 血源性传播疾病危害与防护
1.1 血源性传播疾病危害
目前已确定的20多种可经血液传播疾病。被污染的器械等刺伤、割伤是医院检验人员感染血源性乙型肝炎(HBV)、丙型肝炎(HCV)、艾滋病(AIDS)的主要途径。从张玉翠[1]等人报道的文章看出,检验人员被针刺伤占第二位。
1.1.1 乙型肝炎(HBV)
我国是HBV高发地区,HBV表面抗原的携带率为8%—20%,约有1.3亿人[2]。HBV是检验人员面临传播危险性最大的血源性疾病,HBV在血液中的浓度可以高达108~109拷贝/ml[3],检验人员感染率较高。HBV主要传播途径是经血液的传播,病毒携带者血液中HBV的浓度很高,针刺伤时,只需0.004ml带有HBV的血液足以使受伤者感染HBV[4]。
1.1.2 丙型肝炎(HCV)
检验人员在工作中有被HCV感染的可能。HCV在血液中的浓度在102~103拷贝/ml左右[3]。被HCV污染的锐器刺伤而感染的比率为1.8%[4]。据总后勤部卫生部防疫队唐晓敏等统计显示,护士和检验人员HCV感染率较高,抗-HCV阳性率分别为5.3%(17/318)和4.9%(3/61),而且有76.7%的HCV感染者为经常接触病人血液标本的护士和检验人员[5]。
1.1.3 艾滋病(AIDS)
AIDS的流行对检验人员造成了职业性感染的威胁。HIV在血液中的浓度通常在100~104拷贝/ml[3],被HIV污染的锐器刺伤而感染的比率为0.3%[4]。美国疾病控制中心最新资料显示,截止到2000年底美国医护人员中已有57人被确诊感染了艾滋病毒,其中实验室技术人员19人。有报道说,广东去年一年医护人员在治疗护理艾滋病人的过程中就发生了15起职业暴露。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中心1988年对HIV职业暴露的建议,以下几个方面将增加暴露后感染的危险性[6]:器械上有明显血迹;器械直接接触患者的静脉或动脉血管;伤口较深;无保护接触患者血液时间较长;晚期患者或患者病毒载量较高。李秀兰等[7]认为侵入性医疗操作确实有暴露HIV的危险性,从事HIV/AIDS工作的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危险性高达31.8%,略低于国外报道的35%。国外报道[8]职业暴露后HIV感染率为0.33%。
2.1 血源性传播疾病的防护措施
血源性传播疾病是检验人员的主要职业危害。我国蔡景一等学者报道:皮肤损伤是检验人员职业接触HBV、HCV、HIV等疾病的主要途径。在调查北医大一院和三院28名医护人员发生意外损伤的种类构成中,针刺损伤占首位,占调查人数的71.6%,与国外调查结果一致[9]。综合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研究资料,检验人员因针刺或损伤接触受污染的血,感染HBV的危险性为2%—40%,感染HCV为3%—10%,感染HIV为0.2%—0.5%[10]。血源性HBV、HCV、HIV感染在检验人员中占绝大多数。
2.1.1 无论病人是否已被诊断有传染病,都应视为传染病人。1987年6月,美国医院联合咨询委员会对于医院的传染性疾病发布了“工作人员对血液传染疾病保护声明”,建议医院把所有病人的血液和体液都视为具有危险性[11]。所有标本、试剂、使用中能造成伤害的所有锐器、接触过标本的仪器设备,都应视为传染源,在实验时或是在维护时都要十分小心,应彻底消毒处理,避免对人造成感染。
2.1.2 严格物品分类,检验后的废弃物分别装入不同污染袋中。检验人员接触污物时,必须戴手套、戴口罩和洗手,减少皮肤粘膜接触,严格消毒隔离程序,避免意外损伤,必要时戴防护眼镜。
2.1.3 洗手是控制感染的重要步骤,也是预防感染最简单、最有效、最重要的措施,检验人员应特别重视,并认真坚持。在高危区域,如ICU、隔离间,以及做侵入性操作之前,需用酒精或0.5%洗必泰进行手消毒。
2.1.4 如不慎皮肤损伤,应让血尽量流出,再用肥皂、水冲洗,3%碘酒及75%酒精消毒,并尽快注射疫苗。对一些经免疫注射可降低传染的疾病,应推行预防接种。检验人员被带有艾滋病病毒的针头刺伤后,应由专门医生进行检查,尽量在接触后几小时内开始预防工作,并注意监测受伤人员的血清学变化和应用抗病毒药物。
2.1.5 检验人员必须懂得常见血源性传播疾病知识,了解其危害因素、传播方式与途径,消除恐惧心理。如HIV对理化因素的抵抗力很弱,常用的消毒剂都可以将其灭活。
2 化学试剂的危害与防护
1.2.1 酸、碱气体
如盐酸、硝酸、硫化氢、二氧化硫、氰氢酸、氨等气体,对人的呼吸系统和眼有强烈的刺激性,大量吸入会引起呼吸麻痹[12]。
1.2.2 有毒的化学物质
苯类能刺激眼睛、皮肤和呼吸系统,破坏皮肤自然油脂,引起粘膜红肿、干燥,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和红细胞的生成。长期接触会引起癌症。高浓度或反复接触能引起肝、肾损害和血液病,还可扩散到实验室空气中,牢固粘附在物体的表面,对实验人员增大了接触的危害性[13]。反复接触甲醛,可能引起过敏和癌症,能使过敏个体引起哮喘,接触性皮炎;不过敏的人,长期吸入低浓度甲醛可能引起慢性肺损伤。人类接触甲醛,将导致白血病、肾、口腔、喉、肺、脑肿瘤的危害性增加[14]。有毒的化学废弃物要经过处理,使之毒性降低后才能倒去或用泥土深埋,否则直接倒入水槽,会引起严重的环境污染,秧及他人。氰化钾、氰化钠、氰化氢等属剧毒物质,误食极小量在很短时间内就会致命[15]。氰化物可在碱性条件下,加入次氯酸钠进行二级分解[16]。
1.2.3 化学消毒剂
大多数化学消毒剂对皮肤有刺激作用,长期接触或吸入含有较高浓度的戊二醛、84消毒液或含氯的空气、二甲苯,可引起结膜炎、皮炎、头晕、头痛、胸闷、咽喉干痒、中毒、皮肤色素沉着等症状。
2.1 化学试剂的防护
化学试剂对实验室工作人员造成的危害也是不可轻视的。在预防上,检验人员工作时应着装整齐,穿工作服,带工作帽,戴口罩,带橡胶手套,防护眼镜,实验室内应注意通风换气。
3 紫外线的危害与防护
紫外线是一种传统有效的消毒方法,但紫外线使用不当可造成实验室人员辐射损伤,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到人,以防引起结膜炎及皮肤红斑。紫外线可放出臭氧,臭氧的浓度不得超过0.3mg/m3,紫外线消毒应在无人的情况下进行。
4 放射性元素的危害与防护
放射性元素不仅会对检验人员造成伤害,还可对环境造成污染,所以检验科放免室的人员要特别提高警惕,防止污染,应使用底部宽上面窄的烧瓶,对放射性元素搁置让其衰变,并在其下垫有纸垫,防止底部碎裂。使用后的试管、试剂不得随意乱丢,要定人定时定点收集并按要求销毁。
5 医学微生物的危害与防护
具有传染的医学微生物,都能对检验员造成传染,检验人员在工作中应提高警惕,充分了解病人的病情,是否具有传染性,以便及时做好自我防护。
6 其它因素的危害与防护
高压灭菌锅使用过程中的噪音对身体的危害应引起检验人员的重视;不应在实验室吃东西,吸烟等;不用未洗的手触摸暴露的皮肤;工作人员不应留长甲;离心、加样、全自动生化仪工作等过程产生的气溶胶,长期悬浮于空气中,是比较大的潜在危害,在离心机未完全停止时不能揭开保护盖。
7 小结
加强对检验科人员职业危害与防护的宣传和教育。掌握本职业感染的知识,了解其危害性,对检验人员强化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为主,定期体检,并进行预防接种,减少皮肤针刺损伤是预防职业感染的主要措施,检验人员手的皮肤如有破损,即告知检验科主任,并使用闭合性敷料,也可戴手套,如破损严重则去保健科诊治、评估,暂停工作。手接触患者的血液或体液后,一定要洗手,手的清洁消毒是减少检验人员感染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对所有污染物品,不论其来源如何,都视为潜在感染源,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规范操作。
参 考 文 献
1 张玉翠,夏 伟,黄海燕,等.针刺伤潜在危险因素分析及预防[J].齐鲁护理杂志,2005,11(9):1289.
2 李宁.经血传播疾病对医护人员的职业危害及防护概况.右江医学,2005,5(33):541—543.
3 巩翠贤,张芳.检验科血液检测中的安全防护.齐鲁医学检验,2005,4(16):63-64.
4 戴青梅,王立英,刘素美,等.医护人员职业性损伤的危险因素及防护对策.中华护理杂志,2002,37(7):532-534.
5 唐晓敏, 李新军,罗培林,等.北京地区部分医务人员HCV感染状况调查.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1997,15(4):297.
6 段莹.手术室护理人员对艾滋病的防范措施[J].护理管理杂志,2003,3(5):23.
7 李秀兰,陈 征,钉丽英,等.对北京护理人员HIV/AIDS的知识、态度调查和HIV/AIDS医源性暴露风险评估[J].中国健康教育,2002,18(2):73.
8 The World Bank,Comfronting AID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59.
9 蔡景一.医护人员职业接触感染的调查分析.中华医院管理杂志,1994,10(8):464.
10 曹明霞.血源性传播疾病与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护士进修杂志,1999,14(1):51.
11 钟秀玲.现代医院感染护理学.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5,180~185.
12 王世俊.刺激性气体中毒的防治.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1988.36.
13 M•卡斯泰尼亚罗.林东旷,译,颂圃菊,校,实验室废物中致癌物的去除及分解.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6.27.
14 [美]Pohanish RP,Creene SA.中国市化集团安全工程研究所译.有害化学品安全手册.北京:中国石化出版社,2003.95.
15 任仁,张敦信.化学与环境.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173.
16 狄滨英,景丽洁.新编化验员手册.吉林: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527.